文明评论

李强:让“遛狗不牵绳受罚”成为常态

来源:红笔      作者:李强      发布时间:2020-07-09 11:25       点击数:

日前,在2020年柳州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暨创城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柳州市委书记郑俊康责问该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求尽快拿出措施,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督促市民文明养犬。在随后的数日内,柳州市公安局各派出所纷纷开出罚单,对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此,不少市民为之叫好。(7月7日南国今报客户端)

市民的一片叫好声,传递对文明养犬,又特别是外出遛狗主动牵绳的期盼。而事实上,这样的期盼,不只是柳州市民的期盼,也是全国许多城市市民的期盼。也是,随着犬只数量的激增,又特别是恶犬伤人事件的频发高发,好多人早已怕极了冷不丁窜出来的各类犬只,又尤其是“不栓绳的狗”。

也就是说,在不少城市即使没有创建文明城市,那里的市民也一样期盼文明养犬,也照样支持对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所以,“遛狗不牵绳受罚”不只是创文的标配,也是城市管理的标配,放大来说,还是社会治理的标配。对于这样一种充分体现民意的处罚,就应该广而推之。

当然,“遛狗不牵绳受罚”的推行也并非没有难度系数。从一些城市的处罚依据来看,主要依据所在省、市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比如柳州的处罚就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因为该条例第六十八条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那么,倘若一些城市还没有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亦或没有将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等违法行为纳入条例范畴,也就意味着执法部门即使面对遛狗不牵绳,也没办法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更何况,即使有处罚依据,也并不代表“遛狗不牵绳受罚”得到一以贯之地逗硬执行。透过“柳州3天内10多人因遛狗不牵绳受罚,被罚者称不习惯”,可以推断“遛狗不牵绳受罚”至少在过去一段时间还没能在柳州形成高压之势,更没形成常态,毕竟,只有足够高压,足够常态,养犬者才会习惯起来。不习惯,就说明过去一直这样做也没受到过处罚,以致于习以为常。

当人们怕极了“不栓绳的狗”,立法就应跟进,“遛狗不牵绳受罚”就应该呼之欲出。甚至,立法还要跑在前头,通过立法,制定文明行为规范,以法治促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可见,规范犬类管理,依法文明养犬,这不仅是创文的需要,更是每一座城市里市民的现实期盼,“遛狗不牵绳受罚”不能只因创文而存在,更不能创文一过就继续停留纸上,而是要根据市民现实需要而存在,该立法的立法,该写进的写进,该逗硬的逗硬。

从现实情况来看,各地就要推进养犬立法,让“遛狗不牵绳受罚”形成高压,成为常态。

(红笔:李强)